
關於這樣是否為言語霸凌和其他呢?
- 阿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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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4-01-24 06:33 最後編輯日期:114-01-26 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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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們您們好,我有一個緊急問題想問,要在2025年02月08日前完成,內容偏多請各位律師感到抱歉,如果造成您們不便請見諒,如下文:
本人於很早時創立「歡迎加入僑光大家庭」LINE社群群組,此群組為公開性社群,加入人數總共位於490人,任何人皆可進入瀏覽、對話內容。
在『2024年10月29日』晚上18:02左右,群組中的成員「教父」和「Bot」以及「uuu」發表對我侮辱性言論,內容如下:
1. 「教父」提「聽說你跟學校投訴你被一年的人霸凌,真的是閒閒沒事做欸」、「本身就是一個瓜」、「2024年11月6日我可以去看戲嗎?被霸凌檢討大會」「沒事愛找事」「都畢業一年多了現在還可以找出新花樣」「踢啊 作賊心虛 我幫他宣傳 他投訴被霸凌讓大家可以關心他一下」、「我來看戲的」、「不過我感覺他班上都快要被他投訴報警過一次了」、「跟他同班真雖」。
2. 「Bot」提「對啊關心他一下」、「等等他哭著找媽媽」 「有時間不去找工作,在那邊搞事幾歲了」、「群可以退一退了這群沒用,被投訴的啥事沒幹 吃飽太閒 都畢業一年了」、「看來哪天可能會把全班的事情逐一反映一次」。
此外,另一位成員 「uuu」也參與了,把我的另外公開的軟體文章散播給大家看,即便我有問他說:你有經過我的同意把文章散播嗎?,他就回覆我說:是你自己公開的
就這樣,那些人在群組辱罵我形成多人針對性的公開羞辱情境。
並且我解散社群的理由: 本人為避免更多爭端及對自身心理的持續影響,已於「2024年10月29日」晚上,當然也有聽取「某學長意見解散該社群,並保留完整截圖,證明相關侮辱性言論確實發生於公開社群內。」
隨後本人於「2024年10月29日」在解散原社群後,他們又另行創立新社群和某位不知道是誰情況下在dcard我的文章中底下留言,並再度持續對我進行公開侮辱及名譽損害的言論行為給要加入的人來留言看戲觀看我的行為。
我聽有一位朋友說:創新社群發起人也就是「Bot」名字為「僑光大家庭」,日期時間也是「2024年11月4日」,當中「uuu」加入後跟「Bot」一起討論把我這一切相關內容再次說給大家;「教父」目前沒在裡面,後續他會不會加入在裡面我是不清楚。現在要加入條件必須要以「科系來當作通關密碼」,這些相關內容方面我已蒐集截圖為證據對我心理造成嚴重壓力及影響。
儘管如此,我本人先前於dcard「校園霸凌不能等,學校處理不當要我等法官判決,在2月26日中已寫信給秘書和教育部申訴同班同學,只能以校友身份重新調查」、「如果發生在你/妳身上,是否會填寫秘書所給予保密調查書呢」?這2篇文章有留過來尋求大家幫忙。
後續底下留言我不知道是誰關係,直接在我的各別的文章公開對我進行侮辱說:「可憐」、「你去找媽媽哭比較有用」,我就在想會留言這些話的人就只有「教父」、「Bot」、「uuu」,甚至另一位,因為留的時間也正是我當天要去大學學校招開「霸凌調查會議」日子,他們都沒有到場。
在後面,我突然看到當時班導有創立的班群新訊息,即便那個群也是公開性,先前只有班導和同學們之間的對話,我點進去後,他就在「2024年10月29日」說:「沒事找事,看到你才知道,人沒有腦,還是活下去」,他講完這些話後就直接把我踢出班群組(我那時候LINE名字為未知),我有查到出這個人是誰,也就是原社群(歡迎加入僑光大家庭)第4人「阿寶」,他的部分也有在社群中亂指控侮辱形容我,其餘對話內容都在私訊和社群上一一正確,此刻也是班上同班同學。
我就很疑惑要不要退群是自己決定,就連班導和其他同學都有留在班群,是誰給他的高權力方面來順手把我踢出去,我就直接密還在班群的班長,班長也指出說:他講完那些話後就收回了,可能是怕班導問起他我被他霸凌部分和其他同學看到。以上他踢我群組和把那些話給收回時都有截圖了。
想請問各位律師,關於「教父」、「Bot」、「uuu」和另一位「阿寶」,甚至「uuu」這5人,他們對我講的這些話是否有構成侮辱和言語霸凌呢?
即使委員們認為此事「霸凌不成立」,我也沒錢請律師,所以我要提出「陳情還是提告」哪條法律來成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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