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看不到肇責比例對方保險說是我的錯叫我賠款

- A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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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4-02-23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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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肇 事 時 間 113年10月28日07時47分 肇 事 地 點 當 事 人車 輛 種 類車 牌 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二段606 巷口 號 碼駕 駛 人 姓 名 普通重型機車 PBD-XXX 初 步 分 析 研 判 可 能 之 肇 事 原 因 ( 或 違 規 事 實 )劉XX (((暫時停等位置不當)))。當 事 人車 輛 種 類車 牌 自用小客車 黃品華 (((行車未充分注意車前狀況)))。劉宇翔 號 碼駕 駛 人 姓 名 BBR-XXXX 黃XX 初 步 分 析 研 判 可 能 之 肇 事 原 因 ( 或 違 規 事 實 ) 本表僅供參考 非供保險理賠依據 本表僅供參考 非供保險理賠依據 中華民國 113 年 12 月 03 日 附註: 承辨人: 核發單位: 一、本表係警察機關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0條所為之初步分析研判,非可供保險業者作為理賠當事人之 完全依據,對於肇事原因如有疑義,仍應以「公路法」第67條所定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之結果或法院 之判決為最終之確定。 二、當事人等得依「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辦法」之規定,向事故發生地之行車事故鑑定會申請鑑 定(桃園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03-3625782)。 三、有關所申請之他造當事人個人資料,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不得違法利用。於無再使用 之必要時,應予以銷毀
當時我前後都有看過沒有任何待轉格可以停,也沒有任何禁止迴轉標示(警察也看了確實)無任何警示標語
我在網狀線準備要迴轉,當時對面車道有車我只能在虛擬分隔島前的網狀線中間緩緩前進等待著對面來車駛過(虛擬分隔島並無跟網狀線連接,網狀線也無雙黃線)
經過大約5-10秒左右後面車輛從我右側撞上
對方保險員只打電話來一次跟我說是我的肇責
我怎麼都看不出來肇責比例,也不知道他是怎麼判別的
所以想請問廣大網友幫我判斷
- 劉宇翔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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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14-03-28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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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初步判定表不會有肇事比例,要送鑑定,鑑定委員會會給主次因,因為對方事後車,如果您當時是緩慢移動或是沒有移動的話,應該是對方肇事責任比較大。
2、不要輕信保險公司的說法,如果有爭議就送鑑定,再依據鑑定結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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