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成年小孩提出未扶養義務行為
- 琳琳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14-09-02 16:08
- 文章人氣:44
- 個人積分:2
-
想請問
先生過世109年後自己帶4名子女(已有弱勢兒少無法請領低收..房屋是公婆的)
(目前大女兒離家出走.二女兒國中二年級.三女兒國中一年級.兒子國小六年級)
身體問題因無法上班﹒.(吃精神科藥近五年﹒.目前子宮子癌3期不斷開刀反反覆覆)
目前最主要問題是沒想到大女兒的偏差行為(長期房間骯髒偷竊以及曾經網路批評我還有說謊成性)然後五年以來反覆做錯就只有哭啼或是寫信說做錯事情但是還是一樣做很多不能做的事情
(例如 偷竊家裡金錢 超商未成年買酒等等)
如今大女兒一成年就聽信公司店家的話..
在我和其他孩子面前一路故意賣乖到自己今年七月滿18成年後﹒.
離家出走前半年多又偷走家裡的錢跟兄弟姊妹的錢﹒.
店家還教小孩自己重新掛失辦理遺失身分證﹒.
之前大女兒知道我會提告他偷竊﹒.但為母心切我一直忍讓至今
結果故意拖過六個月追訴期(所以一滿城年就離家了)
這樣是否可以對成年小孩提出未扶養義務行為?(有報案過但他對不願意告知自己位置以及也不願意主動聯繫)
第 1/1 頁
- 1
共 1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