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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聊色有犯罪嗎

  • 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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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11-24 18:38 
  • 文章人氣:19053
  • 個人積分:4
  • 事情是這樣的

    我跟一位女網友在網路上有聊到色色的問題

    但是我們雙方都滿18歲,並且對話內容沒有援交,性交易金錢方面問題

    純聊色而已,有用語音跟圖片(圖片並沒有裸露)

    他爸爸說要報警,這樣我會有罪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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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11-24 18:49 
  • 文章人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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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230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都成年,且不涉及性交易、猥褻圖片等,則不會構成犯罪。

    2、倘若對方堅持提告,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以保障權益。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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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11-24 19:34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4
  • 我們也沒有發生性行為,也沒見面

    如果對方真的告了,我哪時候會收到傳票或是電話呢

    告的成嗎,我會被判甚麼罪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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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11-2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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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921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如該網路談話之文字或聲音,其他不特定人仍得共見共聞者,仍構成散佈播送猥褻文字或聲音罪(刑法第235條)。又若行為人談話之目的,有引誘該未成年少女脫離家庭或有監督權者(家長),仍有涉犯和誘未遂罪(刑240)。不可心存僥倖,仍有成罪之可能,況之以羅織罪名為常態之當代,以自由心證為常態之現代。

    以上略其大概,本需本律師協助,歡迎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您之權益。服務地區,台中、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彰化、南投,均竭誠為您服務。如有疑問,請來電:0911_368_561,或:04_2211_7000,電子信箱:diamond6363@yahoo.com.tw,公理律師事務所關心您。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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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6-01-19 21:59 最後編輯日期:114-03-04 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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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16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本所刑事案件勝訴426件,楊俊鑫律師預約諮詢電話0928967948;LINE ID:0902276589(點我直接諮詢)地檢署偵查;手機電話0928967948;line ID:0官方LINE:@tur1820j, 歡迎加line討論。你不會找桌球教練教你打棒球,遇刑事案件建議委任刑事律師協助你處理。

    一、她爸嚇嚇你而已,我想有可能她爸也不懂。

    二、法律上,如果是違反對方意願而講色色的東西講性騷擾,如果是對方喜歡的就不是性騷擾,是叫做愛情。

    三、但你要注意如果是未滿18歲聊色可能會涉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2項。

    三之一、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招募、引誘、容留、媒介、協助或以他法,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自行拍攝、製造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以強暴、脅迫、藥劑、詐術、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自行拍攝、製造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四、以前有一個人叫巴菲特,他喜歡的人叫蘇珊,蘇珊有一個男朋友。巴菲特很喜歡蘇珊,於是巴菲特花錢去學卡內基的課程,然用先接近蘇珊的爸爸,她爸爸喜歡什麼他就喜歡什麼,就講他喜歡的東西。慢慢跟她爸熟了之後,再接近蘇珊,講蘇珊喜歡的東西。後來蘇珊就跟巴菲特結婚了。這是一本書上寫到的故事,叫雪球巴菲特。

    四、如果你真的喜歡這個女生,一定要跟她爸維持良好的關係呀,這個很重要。

    本所刑事案件勝訴426件,楊俊鑫律師預約諮詢電話0928967948;LINE ID:0902276589(點我直接諮詢)地檢署偵查;手機電話0928967948;line ID:0官方LINE:@tur1820j, 歡迎加line討論。你不會找桌球教練教你打棒球,遇刑事案件建議委任刑事律師協助你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