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毀謗、侮辱、妨礙名譽 > 在網路上被罵丟臉,防礙名譽成立的機會大嗎

在網路上被罵丟臉,防礙名譽成立的機會大嗎

  • longalee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7-08-20 20:53 
  • 文章人氣:2410
  • 個人積分:90
  • 在爆料公社被人罵丟臉,對方說丟臉的意思是說出來的話被人笑,叫丟臉,防礙名譽成立的機會高嗎?
  • 杜敬勇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7-08-20 21:02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59406
  • 律師評價:5053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按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 310 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依目前實務見解對於妨礙名譽罪嫌部分,會以是否符合大法官解釋字第509號解釋意旨”真實惡意原則”?亦即會以上下文義作為判斷及是否有求證情事而論?及是否符合”公然=不特定人的共見共聞”抑或”意圖散布於眾”之要件?且是否有可得誹謗之人或可得特定誹謗之人?而論,因您並無說明本件上下文義,是無法與您較詳細說明,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王世宗律師/所長 (王世宗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7-08-21 09:08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1014
  • 律師評價:163 │ 律師證號:(71)臺檢證字第0125號
  • 您好:


    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依據您的描述,此件似未達成立公然侮辱罪程度;若您認為連結上下文對方應成立公然侮辱罪,建議您盡快保全對您有利的證據,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


    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 0977-328-988或使用EMAIL:hansian0701@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王世宗律師事務所關心您。

  • 李路宣 (Lewis/主持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7-08-21 10:25 
  • 文章人氣:3
  • 個人積分:10858
  • 律師評價:1502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11438號
  • 提告是您的權利

    但是否構成妨害名譽還是要看整段對話的脈絡與情狀

    如有疑問可來電或線上洽詢,電話諮詢不收費

    P.S.在這邊回覆,系統不會通知我們,所以請直接來電喔

    ☆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02-27790083→電話免費諮詢

    ☆askforlawer@gmail.com→線上免費諮詢專用信箱

    ◆專業,親切,漫長訴訟路,我們陪著你

    ◇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346號8樓808室→台北小巨蛋站,出站2分鐘

    ◇基隆/台北/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高雄/金門/澎湖→為你走透透!

  • 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分為法務、地政、及智慧財產三大部門團隊,各由十年以上經驗之資深法務、地政士、專利工程師團隊所組成,主持律師為李路宣律師。電話免費諮詢:(02)2779-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