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戚中有長輩因子女成年,想先把名下房地過戶給子女,但擔心子女日後不孝,想讓子女們簽個"備忘錄"、"切結書"、"同意書"類的文書,上面記載若子女日後不孝,贈與人可收回贈與之房地,受贈人不得異議之類的條款。請問:1.這樣的文書該叫"備忘錄"、"切結書"、"同意書"還是其他名稱? 2.這樣的條款是否有漏洞?條款該怎麼訂對長輩較有保障? 謝謝您的回答,感恩!
這個算是一個附條件的贈與契約,
就是表示長輩的贈與是有條件的,如果未來沒有做到,可以撤銷贈與,
建議將條件寫清楚,比如說按月給多少錢,比較明確,不然孝不孝順實在太過籠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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