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個人臉書版面引起紛爭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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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8-09-27 11:23 最後編輯日期:108-09-27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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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私人對話不會構成名譽侵害。
2、但是可能遭認定有性騷擾,建議您應該避免前開行為,如果對方提告,可以嘗試與對方和解或是委請律師答辯以保障權益。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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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8-09-28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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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陳述,建議您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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