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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四個月前很震撼的

  • 徬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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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4-19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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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四個月前很震撼的得知丈夫外遇並已有一子,已經一歲多了,丈夫選擇回來,並請求我的原諒,我也願意再試試看。不過我希望能保護我自己,也不想要外遇對象跟那小孩日後可能的任何糾纏,我是否只能在六個月內提出告訴?過了之後我就不能再對對方主張什麼了嗎?我希望用這個來讓對方出面簽切結書,不知該如何做才好?還請律師提供建議,謝謝您!
  • 高雄張景堯 (張景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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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4-19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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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214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263號
  • 1.提出刑事告訴必須在知悉六個月內提出 所以如果你已經知道丈夫確實外遇生有一子 你就需把握時間 注意不要超過告訴時間 2.另外如果要請求民事賠償也必須在兩年內提出 3.子女部分 畢竟該子女仍是丈夫小孩 所以法律上可能要特別約定子女監護與扶養等相關問題 不過怎麼約定都無法消除真實上血緣關係的事實 4.外遇女子部分 可能和解外是否多加違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