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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離家出走

  • 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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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02 22:53 
  • 文章人氣:1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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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滿18歲了,如果我離開家去朋友家住(自願),但朋友沒有限制我與家人聯繫,朋友還會被提告嗎?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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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02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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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準備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LINEID:@snc5740c),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為您服務)。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律師LINE ID:@snc5740c

    房佑璟律師 微信 ID:fang0910638932

    顏  寧律師LINE ID:@yen0988706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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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林詠善 (喬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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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03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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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07 │ 律師證號:104臺檢證字第12139號
  • 你好,在刑法的角度來說,滿18歲就已經成年,所以你朋友不會構成刑法和誘罪或是略誘罪的問題,但在民事方面,可能會侵害到你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的保護教養的權利,而構成侵權行為(精神慰撫金)

    律師勸你一句,還是先回你家吧!等到你20歲以後再說,或是等到112年,112年元旦民法的成年人就是18歲了,再忍耐吧!

  • 歡迎來到我的粉專:喬治律師談法律https://www.facebook.com/georgelawyer0821/(也歡迎按讚、追蹤、分享哦) 如果有法律問題想諮詢,請透過粉專聯繫律師,謝謝!
  • 黃崑雄 (追求公平正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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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03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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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4664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162號
  • 依您陳述,本件可能尚需釐清相關事實及爭點,有無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因您並未說明清楚,是無法與您較詳細建議,建議您委任律師答辯,以爭取對您有利之裁量,這是您要注意的地方。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

    服務縣市: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屏東。

    服務電話:0960419416。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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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0-07-03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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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證據委任律師協助處理,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LINE ID:@yen0988706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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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謝柔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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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13-03-03 11:52 最後編輯日期:113-03-03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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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好意思,我想再請問一下 如果像是今年已是113那民事方面的侵權行為是否還成立?住朋友家他還會被要求賠償精神撫慰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