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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是否該留下電子信箱

  • CatSu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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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4-24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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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2
  • 律師 您好:

          敝人將於四月底離職,公司新任主管一直希望我將電子郵件留下

         由於當初申請時是由公司當時的舊任主管替我申請,用的名義是個人名義

         e-mail帳號為gmail,但當時舊任主管也是未經我的同意就替我申請

        這些當時我並不在意,但現今公司新任主管希望我將電子郵件留下

        主因是怕漏失了訂單及重要訊息,且跟我說若不留公司將會告我

        我不解的是公司當時舊任主管也未留下

         可否向律師請教~我是否應該留下呢?若應該留而我不留,最嚴重要到什麼程度

         感謝您的回答~有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