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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名譽跟妨害電腦使用者

  • 小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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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11-04 13:29 
  • 文章人氣:970
  • 個人積分:22
  • 我在網路上被騷擾兩年多了一次未查到在今年4月查到IP也到警察局做了筆錄10月開了監察庭11月分檢察官問我要和解嗎?我說不要後來檢察官說要送調解我也說不要因為我是告訴他檢察官就說那會繼續調查但是他說我證據不足都已經查到兩個IP了對方也承認登入為什麼證據不足?第三次是我問她它城又承認登入我的帳號但是他否認他未竄改我的資料我也請問我已經開了兩次監察庭了第二次檢察官要我們調解我不要他說叫我在提供證據如果我沒提供那最後這個案子會因證據不足而失敗嗎?我目前提供的是警方查到的IP和網路妨害名譽的字眼和照片及張入我臉書竄改資料這些還不夠嗎?

  • 准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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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5-20 20:54 
  • 文章人氣:299
  • 個人積分:44
  • 1.個人受害經驗,跟樓上的開版者遭遇同樣問題,如果你有保持當初的紀錄,其實就夠了,檢察官會根據你的證據判定對方要不要起訴。

    2.記錄記得要多存幾份,我遭遇到的甚至還有惡意破壞證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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