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請問的是被害者再警局作口供時稱被告有打他之後在法院時又稱被告沒打他和限制他自由,也有說忘了不記得當時的事了,而被告也稱他沒動手,重點是被告稱自己都沒動手了而被害者出庭時也稱被告沒打他或忘了,那這樣還有需要寫和解書嗎?寫了會不會間接承認被告有動手呢?又或者和解書內容寫不管涉案與否被害者都不願再追究,這樣寫有效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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