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今天上班收到法院來函要扣薪三分之一 1. 我媽收入的只有6000元(清潔人員) 房租已經是我在繳交了 她這6000元剛好是他一個月生活費 請問如何可以不要被扣 (有查到去法院聲請議意 煩請說明流程 因為完全不懂) 2. 如果與銀行做協商或更生等 會比我媽去聲請議意好嗎 我媽確定還不完她的債務的 都已經60歲了 也只有做清潔人員微薄的6000元而已 感謝各位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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