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大陸包裹被台灣這邊貨運的司機給寄丟了,貨運公司拖了二個月
都不願處理,從總公司踢皮球踢到當地的配送所,依然無解~
我想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該貨運司機代簽我的包裹(貨運網站的配送情形查詢有圖片可佐證,已備份)
請問,我可以直接對該名司機提告嗎?若可行,是告他侵佔嗎?
另外,若是對台灣這家貨運公司提告可行嗎?
因這件是大陸包裹,是由上海的貨運轉發由台灣這邊的貨運公司配送的,
針對台灣的貨運公司弄丟我的包裹,我可以對該貨運公司提告嗎?
煩請撥冗回覆,謝謝~
對了,補充一點:
該司機僅簽上我的姓氏,並未簽上”全名”,這樣算偽造文書嗎?
你可以先對偽造你姓名的人提起偽造私文書的告訴。然後視檢察官或警方調查的情況,再提起背信或侵占的告訴。民事的部分,你可以對偽造私文書及侵占你的物品之人提起損害賠償訴訟,若侵權人是貨運公司的員工,你還可以請求貨運公司負連帶的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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