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同事在公司時,曾有告知負責人要申請公務電話(不確定負責人到底有沒有聽進去),所以那時候帶著公司執業執照,大小章,負責人身份證(一直都放在會計那)到通訊行填寫代辦書,順利辦好電話,費用是個人自繳,收據則給公司去報帳(未領任何費用),現因故離職,老闆反咬,這樣有什麼解套辦法?如不肯私了,堅決要告,那該怎麼處理呢?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爭點在於公司是否有授權,現在老闆反口說是您同事自行去申辦,此部分將來訴訟程序,可能需透過調查證據的方式,才比較可能脫免刑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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