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識
- 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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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1-05-31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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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完約後 買方不買了.
一般委約書的內容:
因可歸責於買方之事由而未能簽立不動產買賣契約書時,則定金沒收,而沒收定金價額之50% 賣方同意支付與仲介作為服務報酬,仲介則不得向賣方請求其他費用,但仲介所收取服務報酬之金額若逾買方承購總額的百分之四時,超過部分仍為賣方所有..
特約條款:底價*****元 , 仲介服務費另計.(就是賣方 實拿***元 不管仲介費,仲介須拉高價格.賺自己的服務費) 這次實際成交金額 我們拿走底價後 仲介約有10萬的差額當服務費
請問:1.因可歸責於買方之事由而未能簽立不動產買賣契約書時,則定金沒收,...未能簽立 是指沒有簽約嗎? 既然沒有簽約 怎麼沒收定金 是指斡旋金嗎?
2.我們已經簽約了˙但是買方違約 這樣沒收的訂金要和仲介分嗎?不是說 未能簽立不動產買賣契約書時 才須分給仲介? 3.如果已經簽約 沒收定金不用跟仲介對分的話? 那是不是要付 給仲介服務費..但是我們跟仲介簽約的時候又有特約 特約條款:底價*****元 , 仲介服務費另計.(就是賣方 實拿***元 不管仲介費,仲介須拉高價格.賺自己的服務費).
SORRY 我現在對 已經簽約 和未能簽立不動產買賣契約書..這字面意思中混淆不清..不知道 我現在的狀況 要不要分給仲介?
- 廖修譽 (廖修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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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1-06-01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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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要說明的是,「房屋買賣仲介契約」與「不動產買賣契約」是兩個分別不同的契約。「房屋買賣仲介契約」是您先和仲介簽訂的契約,契約內容是關於房屋買賣仲介的部分。「不動產買賣契約」則是您與賣方的不動產買賣契約。而此處所指的未能簽立契約,是指未能簽立「不動產買賣契約」。
2.一般來說,要沒收定金,所憑藉的依據要看是您和仲介簽的「房屋買賣仲介契約」,還是「不動產買賣契約」,通常如果買方已同意購買,因為通常會有斡旋金在賣方同意後轉作訂金,在尚未簽「不動產買賣契約」即行反悔時,因為您與仲介只有「房屋買賣仲介契約」,為依據,所以沒收的斡旋金或訂金依照該合約處理。而這時候您與仲介定的內容如果是買方違約,沒收的定金原則上要和仲介對分,就是按照這個規定處理,仲介也不能再跟賣方收服務費。
3.另外如果是已與買方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而且成交的話,一般原則是仲介可以收取"完全"的約定的服務費用。而事後買方違約,則是買方賠償賣方的問題,與仲介無關。但您的這個案例,可能在「房屋買賣仲介契約」有特約條件,有按收取的一定金額為分配,所以這時候就不是按通例處理,而是要依您與仲介定的特別約定處理了。所以這時如果買方違約,不管沒收的訂金多少,仲介也只能拿你們約定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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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修譽律師(緯譽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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