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
前幾個月因親戚鼓吹參加外匯投資,開戶為美金一萬贈送一萬每交易200次返回帳戶內的10%(時間約每兩個月交易200次),只領一次約五萬多元,並轉換公司拖延給金時間,親戚如此詐欺行為,我該怎麼辦。
1.因所述案例看不到關於詐欺內容的陳述,如確為詐欺,請發函撤銷先前交易的意思表示,並請求對方返還款項。
2.因鼓吹者為親戚,請透過親情逼迫親戚幫忙取回款項。
3.如無法取回,且有證據對方為詐欺,或台端有證據合理懷疑該親戚構成詐欺者,得洽警局提出詐欺罪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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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已懷疑對方信用
且對方已經延滯給付
你可以馬上要求解除契約,請求返還投資金額
關於投資行為,是否構成詐欺
這個除非有十分確切的把握
不然,實務上要讓檢察官起訴詐欺罪
是會有難度的
目的就是保本,把資金拿回來
如果不行,再來考慮刑事告訴
關於解除契約的部分,你可以先寫存證信函
如果不會寫,可以隨時來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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