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毀謗、侮辱、妨礙名譽 > 關於網路上言論

關於網路上言論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1-16 01:37 
  • 文章人氣:749
  • 個人積分:2
  • 請問一下律師們..

    今天 有一位fb社團裡的車友

    po了某個文章

    後來 另一位車友 留言 :

    回壓就一定安靜嗎^^?
    你這樣說 到不如說不要改裝好了.
    還有偉士牌也不要騎.勁戰其實也沒小聲到哪.小B,DIO那些二行
    程的車怎麼辦??
    我覺得如果真的淺眠,容易被吵醒的話你換好一點的隔音設備比較實在


    之後我也在上面留言:
    有時候真的覺得.大聲有什麼用.像神經病一樣要大家注意你嗎?
    "容易被吵醒的話你換好一點的隔音設備比較實在"就是會有這種想法的人
    改大聲自己爽.別人家管他去死
    ---------------------------------------------------------------
    過沒多久 他把我們的聊天內容拍下來傳給我 說:

    有幾點要跟妳說,1 妳有看過改缸車小聲嗎?,並不是為了引人注目才大聲,有沒有用妳可以找時間,妳騎車來我們試試看
    2. 7-11一個月應該沒多少錢吧,不要在帶罵人的語言在社團了,妳這是已經構成毀謗公然侮辱囉,凡事三思啊

    這張照片+$5000拿去警局妳知道會怎樣嗎^^公開道歉吧

    ----------------------------------------------------------------------
    請問 我這樣有公然侮辱.毀謗嗎???
    他說的那句 " 這張照片+$5000拿去警局妳知道會怎樣嗎^^ " 是否恐嚇呢??

  • 張祐豪律師 (張祐豪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1-16 16:05 
  • 文章人氣:474
  • 個人積分:1106
  • 律師評價:14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154號
  • 我也很淺眠
    我也超討厭改裝機車的引擎聲

    不過,就法依法
    你的留言或許有點會可能會構成妨害名譽
    以後還是不要留些有爭議的詞彙
    以免爭端

    至於,他要提告有沒有構成恐嚇
    其實,提告是權利行為,所以不會構成恐嚇

    建議就不要再爭執了
    以和為貴,大家各退一步,反正他現在也沒有要告你的意思,這樣就好了

  • 張律師 電話0958286008 歡迎來電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