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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要共同監護

  • 張祐豪律師 (張祐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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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1-28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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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154號
  • 可以,這個還是由律師來幫你主張
    會比較有把握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 張律師 電話0958286008 歡迎來電詢問
  • 蔡律師 (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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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1-28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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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57 │ 律師證號:93臺檢證字第6383號
  • 1.既然您離婚是約定共同監護,那您想要單方面的監護權,就必須舉證證明男方到底有何虐童之行徑,不是您說什麼就是什麼。

    2.打官司很容易耗費精神,您若不想要讓男方監護,試著先聘請律師幫您跟男方做協調溝通,之後在做法律行動也不遲,您說有無道理呢?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您是誠心發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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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蔡律師 (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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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1-28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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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57 │ 律師證號:93臺檢證字第6383號
  • 1.家事案件以和為貴,不需要每次都打官司,有時候雙方坐下來談就能解決的事,不需要花太多錢去打官司,除非必要,才必須請律師幫忙打官司,您說是不是?

    2.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
    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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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智群 (k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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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1-30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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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04 │ 律師證號:95臺檢證字第7190號
  • 建議提起改定監護訴訟,

    否則以後小孩就學或到銀行開戶都要男方的印章或同意書,會很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