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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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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2-04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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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應負怎樣的民事責任,這個部分應該要看你們雙方所訂和解內容而定。
其次,在現階段能否強制執行,則必須你所稱的和解書係為強制執行法上的執行名義,而具有法律上的執行力,這樣才可以逕行強制執行,否則就必須聲請假扣押獲准後才能執行了。
另外民法上一般均是個人責任,除非對方是未成年人,否則其父母如果未簽具保證或其他約款擔保他的賠償約定,可能就沒什麼執行他父母財產之餘地。
最末,提醒你告訴期間是六個月,務請注意。不過,本件,可否提起告訴恐怕還是得看你們和解約定內容而定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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