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拍賣ad違反藥事法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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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3-15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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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藥事法第82條規定
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本件既然已經依刑事程序來處理,即應小心應對,至於調查局人員的說法參考即可,因為最後做決定的檢察官或法官,本件應先評估是否有無罪空間,若無,則緩起訴對您應屬最有利之法律效力,此部分也要去爭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蔡律師 (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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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3-15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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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gin 的發言內容:
您好: ... (恕刪)禁藥是指該藥品未曾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輸入許可證者,但旅客攜帶自用藥品進口者,不在此限。 明知為禁藥,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基本上要看您所賣的是不是禁藥,量多少?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將相關資料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或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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