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婚姻、親屬 與監護 > 離婚好難

離婚好難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3-19 16:40 
  • 文章人氣:671
  • 個人積分:4496
  • 律師評價:1265 │ 律師證號:95台檢證 字第6904號
  •  先提起離婚訴訟,然後對方因為已經失蹤,請求法院將訴狀及開庭通知公示送達給對方。然後,法院開庭對方不會出庭,請法院依一造辯論為訴訟之裁判,應該是可以離得成的。

    歡迎瀏覽本所網頁

  • 歡迎到本所網站逛逛或留言,本所網址:http://asfreeagain.blogspot.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