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傷害告訴案件已經簽和解書1.醫藥費、精神賠賞金X元(已賠)2.臉書公開道歉並不得刪除當下和解有看到PO文道歉但是這幾天去看那篇PO文已經不見了我已經撤銷刑事告訴,但是和解書第2點他違約可以提出什麼告訴?如何做?
(我知道刑事沒辦法再提出)
回覆 阿賢 的發言內容: 一件傷害告訴案件已經簽和解書1.醫藥費、精神賠賞金X元(已賠)
一件傷害告訴案件已經簽和解書1.醫藥費、精神賠賞金X元(已賠)
這或許涉及用詐術使您限於錯誤,而為撤回道歉留言,因而獲得免除罰金之利益。您或許可以委託律師代撰書狀,幫您提告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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