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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20歲,我因為

  • 少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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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4-08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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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今年20歲,我因為被對方父親嚇到而和對方女兒分手 對方父親告我妨礙性自主。女兒16歲 但我們是兩情相悅下發生關係ㄉ 女生的筆錄也是說兩情相悅的情形 我很擔心會被起訴 我還是學生..我很擔心會被關... 懇求專業律師提供法律意見 感激不盡 (1月的事情3月發現提告) 我從不超過10點還沒送她回家 不帶她去不良場所 希望這些可以有幫助 再次感謝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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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4-08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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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78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的重點在於您們發生性行為時,對方是否已滿十六歲,若是的話,則整個就會變得很棘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張祐豪律師 (張祐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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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4-08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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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154號
  • 這個問題,目前實務上還是有很大的空間

    具體而言,還是要看

    一、客觀上,發生性行為時,對方是不是已經年滿十六歲

    二、主觀上,發生性行為時,你是不是已經知道對方未滿十六歲

    建議你還是要找律師幫你辯護為妥

  • 張律師 電話0958286008 歡迎來電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