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課
老師叫我們寫期中考的自我評量
上面說要寫通順
我就在心想重複唸一次我想通不通順(我沒唸出來)
老師就問我在幹麻
我就說 自言自語阿 看寫的順不順
然後老師就當著全班的面說
哦~原來喔 我以為你幹麻在自言自語
我怕你是那種醫院裡面psychosis(只患精神病)的那種人
怕你以後再醫院 這樣自然自與會嚇到病人
我聽到心理就很不舒服 但他是老師 我也不敢回他
就是怕他把我那一科當掉
請問:這樣有沒有成立公然污辱??
老師依照教師法有管教權,如果不是過分的侵害學生的話,通常會認為有阻卻違法的適用,也就是即便有點不恰當的評論,也不會構成犯罪。 此外,在教室裡面批評,教室內是不是算得上公然也有問題,可能還是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24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2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522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136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674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262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