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深受某公司廣告信的騷擾... 請問"反垃圾郵件法"已通過了嗎?, 罰則是?
可以要求賠償嗎?
謝謝!
目前沒有反垃圾郵件法。
但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2項規定:「非公務機關依前項規定利用個人資料行銷者,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應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所以如果對方式取得您個人資料後並將之利用於行銷者,台端有權依據前開規定主張停止利用。
又,台端可考慮善用電子郵件過濾系統。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或至佳誠律師事務所部落格)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09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0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909189070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288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1978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586
鐘晨維 律師
貴陽法律事務所
0223811068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318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