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檢署管轄權與撤告的問題
- 木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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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5-05 21:27 最後編輯日期:102-05-05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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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當天從事務官口中得知,案發地不屬於北檢的轄區
雖然北檢受理我的申告,但他們無管轄權
現在我不想再為這件事煩心,想說撤告算了,因此有下面幾個問題
1. 如果我想遞交撤告狀的話給北檢有用嗎?
還是要送到有管轄權的地檢署?
(該案件未分案,案件也還在北檢尚未轉移)
2. 若我馬上撤告,該案件會做怎麼樣的處理?
不起訴處分或是行政簽結? 馬上撤告後還會寄傳票給當事人嗎?(該案件尚未分案、也未開偵查庭)
3. 該案件會先轉移到有管轄權的地檢署嗎?
還是會先在北檢分案後再轉移?
4. 該案件還未分案是否可以遞交撤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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