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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警察不當行使職權

  • ti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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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5-10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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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開車在國道1號公路,遭國道公路警察攔停,警察說我沒繫安全帶,他有拍攝3張照片,警察也出示了相機,小小的相機螢幕根本看不出甚麼。過了幾小時,我親自跑到警察分隊,要求清楚看照片,當場以電腦讀取相機檔案,螢幕裡的影像,是從我左後方角度拍的,加上我車窗隔熱紙,除有反光效果,更有很多的路邊樹木.車道的倒影,車內反而是黑壓壓的,這如何判定我沒繫安全帶,我兩次說明,警察叫我自己去監理站說明,難道一個不負責任的做法,以一張完全沒證據力的照片,就要民眾自己荷包失血或耗費時間.精神去自力救濟嗎。
    我已經向值勤警察隊表示異議,並要求警察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9條規定紀錄我的異議並把異議交付給我了,接下來,我會到行政法院直接提告警察職權行使不當。

    可以幫我預判結果嗎

    感恩

     

  • 連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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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6-24 05:52 
  • 文章人氣:244
  • 個人積分:6
  • 跑監理所陳訴免費,當然收到的官方制式回信可能會很受傷 收到回信去監理所申請裁決書,這時你有2種選擇 繳錢 跟 地方法院提行政訴訟 去地方法院需要寫狀紙跟裁決書及300元仲裁費,如果贏了會退費,如果輸了就是原判+仲裁

    行政訴訟式比較耗時間,適合有時間的人來耗的

    開庭時間是由法官定的,如果時間不行到庭,可以書面請假並提可以到庭時間 或 由代理人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