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棄罪能否成立?
- 派大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5-10 19:14
- 文章人氣:968
- 個人積分:2
-
我家經濟來源是媽媽
而我姐姐有一名十歲的身心障礙小朋友與我們同住
一直以來都是我媽媽養他們
而今年三月我媽因大腸癌開刀住院 無法工作 至今還必須化療
家中經濟需有著落 因此協調好由我姐先負擔一年
但我姐姐至今都未工作
上個月交了男朋友之後就常常好幾天不回家
因為小孩特殊 很難管教 我媽媽生病還得幫她照顧小孩 帶小孩上下學
經常因為小孩的行為跟不聽話大動肝火
而我還有我的升學要忙 回家還得照顧小孩幫他洗澡等等....
我跟媽媽都身心疲憊 已到無法忍受的地步
而我想請問的是
1-如果想告我姐姐遺棄能否成立?
2-遺棄罪有規定要多久才能夠構成嗎?
(例如:失蹤得過24小時才能爆)
3-特殊的小孩有辦法找到好的寄養家庭嗎?
第 1/1 頁
- 1
共 2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