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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妨害性自主案

  • 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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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5-12 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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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位大律師你們好:

      今天收到一張警察局寄來的通知書,上面標注我犯了兒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妨害性自主案。看了許多的文章我想是之前在網路聊天室上認識一個十五歲的少女,我們有加即時通聊天,有談及對價關係,之前有約要出來見面,但我被他放鴿子,所以我沒和他見過面,當然也沒有發生關係…請問這樣子我犯了怎樣子的罪,上警局接受調查我該怎樣應對呢?

  • 蔡律師 (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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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5-12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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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57 │ 律師證號:93臺檢證字第6383號
  • 回覆 阿志 的發言內容:

    各位大律師你們好:

      今天收到一張警察局寄來的通知書,上面標注我犯 ... (恕刪)

    這種案件多半是警察在線上值勤。

    既然您已經談到價錢,這部分已經涉及到犯罪要件。

    建議您委請律師幫您處理。

    本所委任專線:07-3338080

  • http://fatong.tw/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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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5-12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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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對方未滿十五歲,如您與之性交,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您原本打算與之性交後來卻未完成性交行為,仍有涉及未遂犯的可能,務必謹慎處理,建議您前往警局受訊問前,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 趙乃怡律師,本所位於台北車站旁,交通便利,歡迎來電預約前往本所諮詢面談之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