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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四月二十九日該

  • 舞小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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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5-14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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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原本四月二十九日該去執行(酒駕五十天)但我看錯日期沒去 (台中地方法院) 我現在懷孕五個多月 開診斷證明去申請暫緩執行 法院還會給我機會嗎? 我剛才有打電話給書記官解說了,她叫我看是要把申請文件寄送還是本人直接去辦理申請 我也有問書記官是否會收押 她也不知道 請問我是該寄送還是直接去申請 不然也是會被通緝 律師認為檢察官會給我通過的機率大嗎? 請律師給我意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