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網路妨礙名譽
- 咩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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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5-22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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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去應徵中正紀念堂附近某行銷公司模特兒
我第二次復試時他說要拍宣傳照 分成12000和8000 他說之後的工作你很快就能賺回這些錢
但我說我沒有這麼多前他說2500也可以ㄧ定要拍宣傳照我們才能給你工作
我說在考慮他ㄧ直堅持說只有兩次面試不要就沒有了
她讓我考慮ㄧ下 其中打去了附近的南昌派出所 他們說的很保守 說之前有人對這家公司偍告
說他們拿了錢卻沒有安排工作給她 叫我自己評估 我想說回家好好思考
但公司員工有點半強迫我ㄧ定要付錢不然不能走 雖然他沒有講明 但讓我不舒服
最後我付了錢 後來拍宣傳照 是公司員工拿數位相機隨便拍拍
後來只發給我ㄧ次工作 是在綜藝節目當布景 後來我去時其他女生說她沒有拍宣傳照
我以為只是我ㄧ個人的問題 網路上多次看到其他人遇到一樣的問題
之後在臉書社團因為有人提問說這家公司 滿多人響應
我當時回說 :騙很大
我說沒這麼多
她說公司有2500元的只是不是攝影師拍
我本來說再考慮一下
她一直說只面試兩次今不決定就沒了@@
然後我就拍了= = 那個人把單眼當數位相機拍
都那種臨演才找我們!當觀眾加背景5/31要去警局作筆錄
請請問我該怎麼辦? 我沒有付錢的收據
我只節錄了他們找我去應徵以及當時幫我拍照的人的對話還有網路上看的到資料 也有提到南昌派出所的一番話
這會需要出庭嗎? 會有人生汙點嗎?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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