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侵占、毀損 > 女

  • 木子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6-03 11:32 
  • 文章人氣:1154
  • 個人積分:2
  • 昨晚6/2與先生去游泳

    游完後發現我與先生的個人物品袋子不見了(是開放的置物櫃)

    後來請游泳池管理人員協尋

    再男生沐浴更衣間找到我們的袋子

    我們袋子裡面並無放重要文件及金錢(僅有少數零錢與衣物)

    很快的確認東西無缺之後原本不想計較了

    但是後來準備更衣時才發現

    我的女性內衣及外短褲都被撕破了

    貼身小褲也有被翻過的跡象(原本衣物都有整齊的摺疊)

    這樣惡意的破壞讓我有受到侵犯的不悅感受

     

    後來調閱監視錄影,發現是一年輕男子直接走向置物櫃

    完全沒有確認的動作就直接拿走我們的袋子後,就走進男子沐浴間

    後來又發現沒幾分鐘,他又走出回到置物櫃拿了自己的紅色袋子

    我們是經由他沐浴完畢還拿著紅色袋子到梳整區梳整

    將一系列甚至是他跟朋友剛入場的錄影,皆有蠻清楚的正面影像

    (男子離開是和其他4位騎腳踏車離開,應該是學生)

    但當我們花了兩個小時的時間蒐證到可疑人物的影像後

    前往警察局,警察局卻沒有太大意願受理

    還笑笑的說那你們要告他嗎?那你們要告他嗎?那你們要告他嗎?(他真的一值連續問我)

    之後什麼正式表格也沒讓我填寫

    只問了我姓名電話住址後就說如果有任何消息會通知我

    就把我打發了,這就讓我更生氣了!

    當我受到侵犯的感受時,人民的保母竟然是這樣處理我的感受!

     

    想請問律師,關於可疑犯案男子他已處了什麼法律

    那我又該怎麼做?

    警察局似乎很被動不太願意受理,我又該怎麼做?

    律師協助回答,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