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是該告妨礙自由或公然侮辱
- V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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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6-04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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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您好,
因有人於網路上公開討論區發表一句"為Vic的兒子默哀"的言論
我與伊僅有在網路上公開發表過意見,但並不認識其本人,對方也不知我本名我兒健康活潑,更無任何病痛,對方發表此以言論,無疑是在詛咒我兒,以達到消遣我本人的目的.
因此我就直接列印下來,徑自到派出所報案了,
不過派出所警員在協助我做筆錄時,也同時打電話詢問他人,然後告訴我應該是要告對方妨礙自由.
擔心會因為弄錯法條而敗訴,在詢問過員警後,
他跟我講,案件到了檢察官那邊,會再斟酌該法條適不適用,再做修改.
在此想請問各位律師,我應該向對方提出何種告訴較為適合?
而且是否真的像警員所述,到了檢察官那邊後會再幫我更改為適當的法條?
在此先向各位律師願意撥冗回覆,說聲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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