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去年因和一家旅行社簽定合約製作該公司網頁,款項共分成3期款,客戶付了第一期款有支付,但到了要收第二期款時就開始推說各種理由,說先支付二期款的一部份,其他要我先製作完成再和尾款一起支付,但一直到網站製作完成,不僅沒支付當初說的二期款的一部份,連其他的款項至今也是一直用各種理由推托沒支付,至今已一年了,我在6個月前有發存證信給他們,也是一直置之不理,請問我該如何依法追討回款項?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檢附相關事證,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若對方於收到支付命令而未於期限異議,即與確定判決具有同一之效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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