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一年多,刑事庭結束,也被上訴到高等法院,法官已經還我清白,
經過幾個月,今天又收到民事庭的文件通知,到底該怎麼辦,
聽說刑事庭跟民事庭的基礎不同,但是我真的也是受害者,
被騙受煎熬,這些都不是金錢可以補償的了的,現在哪有錢還要陪人家阿?
已經因為這些事,搬回鄉下住了,收入那麼少,該怎麼辦呢?
請求幫助,該如何處理?之前刑事部分也得到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協助,
幫忙寫書狀了,現在該如何是好呢??
如果刑事程序已經無罪確定 那你民事案件賠償機會相對就小了 還是先提出刑事程序相關文件給民事庭 或請求民事庭調卷
感謝律師回覆,那我是在開偵查庭前就可以申請了嗎?還是開庭再調閱?
這些程序可以問誰呢?可以去哪邊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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