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傷害、強制、妨害自由 > 這樣會被告傷害罪嗎?

這樣會被告傷害罪嗎?

  • 小柳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6-30 00:30 
  • 文章人氣:1038
  • 個人積分:2
  • 因為我女朋友在公司被不公平的對待,

    裡面的員工都針對她、排擠她,

    所以我今天6/29,就打去她們公司,

    去約她的執行長,看可不可以了解一下情況到底是怎樣,

    當我進去她們公司,店長就請我稍等一下,她去叫執行長,

    之後就請我去她的總經理室講話,

    這時候我先進去,店長跟在我後面,順手就要把門鎖起來,

    這時我女朋友也要進入,被店長強制把門壓住,並想要反鎖,

    我女朋友情急之下,就用力推門,不要讓店長關門及鎖門,

    應該說店長與我女朋友互相推門的情況下,

    店長說她要去驗傷,要提告

    之後我們離開後也直接去大醫院驗傷

    因為手腕、胸前、頸部都有疼痛與不舒服的情況,

    不知道這樣的情況,會不會被告傷害

    依我認知傷害是要互相毆打或是肢體碰觸產生的傷害,才會成立。

    不知道她這樣驗傷,是否告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