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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公寓變更大門位置

  • er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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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7-04 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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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您好我在5月底購買了一間17年公寓,因噶居關係,我變更了大門位置(若由下往上走,原大門位於樓梯正前方,目前改為上樓後右手邊牆面,不知此做法有無需要注意的地方或是申請相關變更作業,謝謝!

  • 劉韋廷 (劉韋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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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7-04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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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91 │ 律師證號:94臺檢證字6462號
  • 您好,

           1.須先申請室內裝修許可。可請建築師代為畫個變更圖,向縣市政府建管單位申請。

           2.因您購買的是公寓,會涉及到整層樓現狀改變,須先得到該層所有住戶同意始可。

  • 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 www.taipeilaw.com
  • 廖修譽 (廖修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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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7-06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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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99 │ 律師證號:84台檢証字3017號
  • (1) 一般來說,更改大門屬於室內裝修行為,原則上必須申請室內裝修審查許可。首先應向主管機關或審查機構申請審核圖說,經審核合格後始得施工。待施工完竣後還要申請竣工查驗。若未依法申請,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室內裝修從業者會被處罰鍰。

    (2) 而另外如果供住宅使用之建築物或10樓以下面積未達300平方公尺、11樓以上樓層面積未達100平方公尺的申請室內裝修程序較為簡便,得委託具有審查人員資格者查核室內裝修圖說並簽章負責後,准予進行施工。工程完成後,應檢附申請書、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以及審查人員竣工查驗合格簽證之檢查表,送請主管機關核發合格證明。

    (3) 但是像您的案例,適用於例外規定,因為法令就於5樓以下公寓的住宅,修改大門是可以不必申請室內裝修審查許可的。

     (參照建築法第77條之2、95條之1;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22、29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 廖修譽律師(緯譽法律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