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關於地方法院刑事庭傳票...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7-01 13:56
- 文章人氣:454
- 個人積分:18508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本件您可以先檢視一下傳票上中間部分的備註記載「被傳人係○○」
如果是記載被傳人係證人的話,則表示是對於其他案件傳訊您到庭作證。
如果是記載被傳人係被告的話,則可能是您所涉及其他尚未審判完畢之案件正在開庭處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第 1/1 頁
- 1
共 2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