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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刑事訟訴

  • 林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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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7-02 17:20 
  • 文章人氣:754
  • 個人積分:6
  • 律師您好: 民法有規定  夫妻之一方  有此情形之一者  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10...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者 我想請教的問題是:
    1..一經判決入獄即可去法院辦理嗎? (受刑人是女方)
    2..是否有規定要在一年內申請辦理完成?
    3..若是入獄者(女方)即將出獄還可以去申請嗎(刑期即將滿三年)
    (因花了很長的時間去勸說那位先生  好不容易被說服  點頭了)
    4..出獄後就不能再提出了嗎?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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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7-02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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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8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民法規定如下:「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對於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六款及第十款之情事,有請求權之一方,自知悉後已逾一年,或自其情事發生後已逾五年者,不得請求離婚」,因此,故意犯罪經判決刑期超過六個月確定,就可以請求離婚,但要在知悉後一年內提離婚訴訟;不是以入獄或出獄為標準。以上謹供您參考。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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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7-02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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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02 │ 律師證號:100台檢證字第9372號
  •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所引用的法條是舊法,該規定已修正為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者,對方得訴請裁判離婚,但是自知悉後已逾一年者,不得請求離婚,因此必須先釐清該位先生是何時知悉太太受有罪判決確定一事?是否已超過一年?如無,得據以訴請裁判離婚,建議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如已罹於請求權時效律師也可以進一步分析判斷是否還有其他構成裁判離婚之事由,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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