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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你好 :
我
- 阿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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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7-22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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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你好 :
我最近登入一個女生的LINE,將他跟朋友曖昧的內容PO在FB(FB帳號新開的,沒有朋友)上 然後加那個女生的男朋友好友
內容就是包含一張性感的照片+幾句對話
想請問我有犯法嗎?
犯了什麼法 可否告知一下..謝謝
- 高雄張景堯 (張景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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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7-23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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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應該是涉及妨礙電腦使用相關罪名
- 高雄張景堯律師 正笙法律事務所 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