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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前妻離婚多年,育有

  • 阿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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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5-20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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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與前妻離婚多年,育有一子(8歲),當初離婚協議書有註明共同監護權,孩子歸我養,並且前妻每個月要轉帳四千元扶養費給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1:最近1,2年來都不曾再給我扶養費了,向他催討,前妻好像沒意願給,我該怎樣做? 2:我知道他有在工作賺錢 ,可是如果他沒薪資證明,我是不是就對他沒辦法呢? 3:我第一步是不是要先寄存證信函給前妻呢?(我前妻目前戶籍在我戶口裡,有叫他遷出去,他都不回應) 拜託了 謝謝
  • 劉政杰 (劉政杰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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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7-23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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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514號
  • 子女扶養費原本父母雙方即皆有義務負擔,此於法律上本有規定,況且當初離婚協議書上如有約定,您前妻自應給付撫養費,建議可先向前妻發存證信函催告,如前妻仍置之不理,歡迎您可隨時來電,或備齊資料來所諮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