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某某補習班上班因不滿長官做法,我在fb裡以條列式說出我對上司不滿,內容都是事實沒有針對性,且內容我也沒有指名道姓,(內容大致是說我對該公司付出,最後我加了一句我只是個小小員工,沒領多少錢,沒必要這樣)但上司認為我對補習班已經造成毀謗,請問他如果要告我毀謗告的成嘛!?如果無法成立我如果要告他恐嚇可以告的成嘛!?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38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55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87
陳瑀 律師
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
0930299563
第 4 名 目前評價 45
張哲軒 律師
竣元律師事務所
0983131519
第 5 名 目前評價 35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676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820
第 3 名 目前積分 1280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104
第 5 名 目前積分 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