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過失傷害的問題
- J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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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8-19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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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8/13我去郵局寄東西時 被旁邊倒下的重物打傷大腿 重物是一個要寄東西的人放的
他沒有放好就去填單子 砸到我後只說了一聲抱歉就回去填單子ㄡ..
當下很痛 但是外傷不明顯 所以也就沒有追究
但隔天我的大腿整個大淤青 這倒還好..是隔天開始我被打倒的那隻腿的腳趾 大拇指開始麻麻的
經過了六天還是沒有好 我已經掛號8/21去三總看神經內科 希望沒有大礙..
因為我9/3就要去加拿大 打工旅遊一年 機票也訂好了..
想請問一下 如果真的很不幸的需要治療..我還可以回頭找那個肇事人嗎?
因為我當時去寄掛號 他也是去寄掛號 而且他寄的東西很特別 是很高很重的東西
郵局也有監視器 寄東西也會有記錄
我也有定期將我受傷的部位拍照
不知道事隔一個禮拜後 還可不可以把他找出來 請他賠償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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