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如同我發表主題
我還沒滿20歲,但生下一個小孩!
我還沒滿18就懷孕了,小孩的爸爸原本說要負責,但我們沒結婚!
小孩生下後我們就吵架了!
小孩我養了一年多,他從來沒來看過小孩也沒有要養他!
現在還說小孩不是他的!
我還沒滿20歲,小孩來說我真的很累!
我可以告他遺棄還是可以告他神麼嗎?
您好,未滿20歲,依家事事件法仍然可以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民法第1067條第1項),並附帶請求小孩的扶養費。
您好
生母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不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只是在訴狀上須記載法定代理人之姓名及聯絡方式。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33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50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87
陳瑀 律師
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
0930299563
第 4 名 目前評價 45
林佳鈺 律師
德承法律事務所
0958186313
第 5 名 目前評價 44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624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710
第 3 名 目前積分 1278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104
第 5 名 目前積分 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