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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平原律師 律師
服務機構: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律師證號:(73)臺檢證字第0414號
瀏覽人數:133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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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文章:5923
電話:0982100565
手機:0982100565
傳真:未填
E-MAIL:q102327955@gmail.com
服務時段:08:00 - 24:00
評價分數: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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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平原律師為前法官轉執之專業律師,本律緣就現階段各法院民、刑事判決實際案例等相關法律資訊及律師執業之實務經驗與您分享,期冀能提供給您最優質、最專業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以確保您的權益。
搜尋結果:共 590 頁,5892 篇問答
  • 發問時間:2024-04-27 10:46:04
  • 我在昨天早上被警察至家中敲門要求我到警局做筆錄,警察說因為我於今年二月四日購買毒品且有監視器畫面及電話監聽譯文,檢查官請我到案說明做筆錄,在派出所做筆錄有跟警察坦承購買毒咖啡包及吸食毒咖啡包,但警察要求我驗尿說毒咖啡包只有三級就罰款而已,但我怕毒咖啡包裡有參雜二級毒品所以我拒絕,而且我從二月十三日過後就無吸食毒咖啡包,到桃園地檢署開偵查庭時(他字案)我也跟檢查官坦承我有購買及吸食毒咖啡包,但檢查官沒要求我驗尿,就將我請回,我在網路有詢問一些律師,有的律師說吸食會勒戒,有的律師說沒驗尿就不會辦我吸食咖啡包的問題,想請問各位律師大人的意見,小弟我不想因毒品案葬送我的工作及讓我的家人丟臉,想請問針對我在偵查庭坦承購買吸食但沒驗尿會有什麼刑事責任嗎?謝謝麻煩各位了
  • 趙平原律師
  • 回覆時間:2024-04-27 10:46:04

    1. 若是地檢署的證人傳票,證人轉被告的風險性較高,且證人是不能委任律師陪同出庭的,所以若有此疑慮,亦可事前尋求律師的諮詢若是法院的證人傳票,因法院屬不告不理、並無偵查權限,所以法院無法將證人列為被告,但法官若於訊問證人的過程中,發現證人涉有犯罪嫌疑,則有權移送地檢署另為調查,或公訴檢察官認有犯罪嫌疑,亦可移請偵查檢察官調查。

    2.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81條規定:「證人恐因陳述致自己或與其有前條第一項關係之人受刑事追訴或處罰者,得拒絕證言。」

    3. 參照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05年度重矚上更(三)字第20號判決意旨,刑事訴訟法第181條規定「恐受刑事追訴或處罰」並不包含「偽證罪」證人若因其陳述而有受偽證罪之追訴、處罰者,則非拒絕證言之正當理由,蓋任何人不得以犯罪為手段而主張權利,乃屬當然之理。又刑法上的偽證罪,本係就已出具書面擔保猶違反據實陳述義務之證人課予刑事責任,乃實現要求證人據實為證之具體規範,以達保護司法權正確行使之立法目的。是若因證人之陳述而有受「偽證罪」追訴、處罰者,則非屬此之拒絕證言之理由。否則證人動輒以所陳述內容恐將致自己或有一定身分關係之他人受「偽證罪」之追訴、處罰,而拒絕陳述,將有害於訴訟之公正,為發現事實真相而於刑事訴訟法規定為證人之義務,即無從實現。

    4. 本所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982-100565 & 0968-379565加入LINE 帳號 (AK6789336)設為好友,您將得到專業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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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oris
  • 發問時間:2024-04-26 11:19:55
  • 律師您好,
    前幾日有接到新北市調查局來電,內容說明要請我到現場詢問高雄投資案的相關內容,但我並無參與任何投資,也無出借自己的帳戶,平時也都於北部生活,並無到高雄。對方僅說明因偵查不公開,並無多做案件相關的解釋,並說明為了我的方便,原本需到高雄詢問,只需要到新北調查處重新站即可,之後會寄出通知書給我。
    於昨日收到新北市調查處的證人通知書,上面的待證事由為:查證銀行法案件,第一次收到這樣的通知書,實在不知道該如何應對。
    懇請律師協助,謝謝!!
  • 趙平原律師
  • 回覆時間:2024-04-26 11:19:55

    1. 調查機關因犯罪偵查及蒐集證據之需要,使用「約談通知書」通知「有犯罪嫌疑之特定人」到場詢問。

    2. 調查機關以「證人」或「關係人」身分,事前以公函書面邀請赴調查單位接受訪談。無強制性、可請律師陪同。惟若調查機關未改以被告身分詢問,調查機關可拒絕律師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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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問時間:2024-04-25 09:35:57
  • 戒癮治療療程結束前毛髮檢驗沒過,尿液檢驗過
    是否就需要勒戒處分?
  • 趙平原律師
  • 回覆時間:2024-04-25 09:35:58

    1. 就閣下所述情節,為確保權益,若需協助,歡迎電洽本所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專線:0982-100565 & 0968-379565或加入LINE 帳號 (AK6789336)設為好友,您將得到專業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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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問時間:2024-04-25 09:34:37
  • 因開庭未到被開拘提,剛好7天後因要執行主動去報到會影響交保金嗎?
  • 趙平原律師
  • 回覆時間:2024-04-25 09: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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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問時間:2024-04-25 09:33:50

  • 目前開完偵查庭,請問我該如何向檢察官聲請調解?
    有看到要寫書狀,請問調解的書狀是甚麼種類?
    調解的書狀我可以自己寫嗎?還是一定要請律師幫忙?
    如果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我會知道嗎?
  • 趙平原律師
  • 回覆時間:2024-04-25 09: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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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蓁
  • 發問時間:2024-04-25 09:33:00
  • 律師您好,請問關於我媽媽目前已經失智也有失智鑑定目前上日照中心由我弟弟照顧說誰照顧房子歸誰賣房用來當我媽養老金但目前我弟弟想賣房也跟我媽媽提過了,但我媽失智但沒去法院做監護宣告。假設我弟讓我媽寫賣房委託書給我弟那我弟是不是就能賣房?
  • 趙平原律師
  • 回覆時間:2024-04-25 09: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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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小姐
  • 發問時間:2024-04-25 09:32:18
  • 承上題之前所詢問的,男友比小孩年齡大30歲以上。
    男友收養小孩希望父親欄位改成男友,母親欄位依然是我,這樣小孩跟我還是有法律關係對嗎?
    小孩生父以刑事案件通緝逃出國,對小孩不管不顧,小孩由我單獨監護權也是我和男友一起撫養負擔全部費用,在之前監護權判決書有紀錄。

    這樣是否家事法院能受理讓男友收養小孩呢,已和男友穩定交往9年時間小孩都也很親近。
  • 趙平原律師
  • 回覆時間:2024-04-25 09: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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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濟
  • 發問時間:2024-04-25 09:31:28
  • 1130424被告拿全體繼承人支用收據充當支用被害人遺產之證據
    被告非常可惡,於民國98年1月趁被害人意識昏迷、死亡,奪走了被害人的存款、金飾、遺產將近$3,000,000,竟在113年民事訴訟中,被告拿全體繼承人支用之106年撿骨單據,充當盜領被害人死亡後之存款並謊稱該存款用於被害人喪葬費之證據。
    請問單就被告持上述單據在民事答辯狀及民事開庭時,謊稱用於被害人喪葬費之證據乙節,被告是否涉罪? 如果有,涉哪些罪名?謝謝
  • 趙平原律師
  • 回覆時間:2024-04-25 09: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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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ung
  • 發問時間:2024-04-25 09:30:47
  • 各位大大非常抱歉想問一些問題,本人在兩年前因為有趣隨便亂用google而跑到兒童色情網站,裡面有播放一部青少年色情極短片,我當下並沒有進行下載與散布的行為,之後幾個月後才知道這種是違法的不能做,敝人那時候好像剛滿14歲沒多久是個位置很尷尬的年紀,不過近期我有在這個網站看到之前(103年)有人也是到免費網站上去可是沒有進行散佈與下載卻被法院寄傳票,原因好像是網站有點閱同時進行分享機制,這時我就非常焦慮會不會我當初點的網站已經進行分享了,而我完全不知道,我也不知道當初那個網站是不是還沒被查破,因為只要有一點疑慮可能被抓的可能我還是會非常焦慮,我很害怕警察會不會突然就發現我的ip地址兩年前有這紀錄然後衝上門抓我,因為我現在也找不到那個網站也不確定還在不在,非常抱歉想請問各位我現在還會不會突然被警察找上門,又或者假如剛好真的有網站有分享機制以及現在才被查破,真的被請去法院話,我勝訴的機率會很高嗎?非常感謝各位大大願意閱讀我的問題
  • 趙平原律師
  • 回覆時間:2024-04-25 09: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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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聲聲
  • 發問時間:2024-04-25 09:29:13
  • 主旨:成年男女雙方同意下,互傳送私密照(非視訊偷攝錄)
    若將對方自願同意下的私密照"存檔或截圖",僅私自觀看未散布。
    1.單以上述將私密照"存檔",這行為是否犯法?
    2.單以上述將私密照利用"截圖方式"是否犯"妨礙秘密"或是"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
  • 趙平原律師
  • 回覆時間:2024-04-25 09: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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