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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擁有對方與自己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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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9-04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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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擁有對方與自己親弟弟私下的對話照片 私下對方的挑興 對方FB上PO不指名文章謾罵 可以告他嘛 ?
  • 吳易修律師 (吳易修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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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9-04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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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3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573號
  • 您好 若對方在FB上發文不指名的謾罵文章,其內容可以特定出對象,可能涉犯公然侮辱或加重誹謗罪,得為告訴。 若不能特定出對象,因不知其謾罵之對象為誰,縱然告訴,檢察官起訴之機會亦甚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