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弟我在騎車去上班的路途上,經過十字路口,因當時紅綠燈為黃燈,小弟我想說快速騎過十字路口,已經騎過之後,當下有一位路人似乎是闖紅燈過馬路,小弟我因機車速度有些許快,而我有閃過這位路人,只是有輕微撞到,加上我必須上班所以未停下看這位路人即離開,事後過了不知幾天,才接到警察的通知說我有撞到人。我想請問,如果遇到這樣狀況,因為這位路人闖紅燈過馬路,而我撞上他之後未停下離開,這樣問題該歸咎於誰?
您好!撞上路人若致受傷,即使對方有過失,您還是可能成立過失傷害罪;撞人受傷不留下處理而離開,還可能成立肇事逃逸罪。以上謹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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