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請問一下,今天早上我和一個朋友去釣蝦場
夜唱完要回家的時候在門口無故被人拿西瓜刀用刀背敲頭縫五針,還有一個人身上一些小刀上及頭腫一塊!兩個嫌犯也是從裡面出來的,他們開車,一個在車上,西瓜刀從車上拿下來的。
請問一下我有去報警了,有人證物證跟驗傷單。這樣的話我可以提告哪些法律?如
求償大概在多少限額?我想讓他判重一點,法官會同意嘛?
本件刑事的部分構成傷害罪,民事部分則可請求對方損害賠償,傷害罪是告訴乃論之罪,一般都是以賠償後撤告為條件與對方協商賠償金額,此部分您可斟酌您的具體損害(費用支出、不能工作損失),加上您認為合理之精神損害賠償(慰撫金)作為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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