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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緩刑機率多大

  • 阿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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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9-18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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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弟的緩刑案件已經被桃園聲請撤銷緩刑.案子已寄到宜蘭開庭
    當初判決書說:緩刑5年.勞動140小時.償還被害人20萬(桃園判決)
    勞動已執行完畢.緩刑目前還在執行中.至於20萬就是撤銷緩刑的原因
    去年10月匯入一筆4000至今年9月都無匯款.直到開庭日下午
    9月初已開庭完畢..當天下午小弟已將差額14萬全部匯入被害人戶口
    目前正在等待裁決書中.......

    請問這樣還會被撤銷緩刑嗎?真的被撤銷有無轉緩於第?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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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9-21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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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您可以參考一下這則新聞,事實上並非檢察官提出這樣的聲請就一定會撤銷緩刑宣告。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ug/11/today-so19.htm
    其次,本件會否撤銷緩刑宣告應在於法院是否會認為刑法第75條之1第1項第4款所規定,違反緩刑宣告附命被告負擔之事項而情節重大。

    刑法第75條之1

    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者,得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二、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三、緩刑期內因過失更犯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四、違反第七十四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八款所定負擔情節重大者。
    前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情形亦適用之。

    刑法第74條第2項
    緩刑宣告,得斟酌情形,命犯罪行為人為下列各款事項:
    一、向被害人道歉。
    二、立悔過書。
    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四、向公庫支付一定之金額。
    五、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
    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六、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
    七、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
    八、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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